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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銀行承兌匯票

        發布時間:2015-11-16 來源: 作者:系統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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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產品簡介 

        銀行承兌匯票是商業匯票的一種。是由在葫蘆島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存款人出票,向本行申請并經審查同意承兌的,保證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對出票人簽發的商業匯票進行承兌是銀行基于對出票人資信的認可而給予的信用支持。銀行承兌匯票必須以真實、合法的商品或勞務交易為基礎,紙質銀行承兌匯票最長期限不超過六個月。 

        二、適用客戶 

        申請辦理銀行承兌匯票的客戶應當是依法登記注冊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并符合以下條件: 

        1.在我行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或一般結算賬戶,有較好的經濟效益,現金流量充足。 

        2.以真實、合法商品交易為基礎,有商品交易合同和交易發票,并在購銷合同中注明以銀行承兌匯票作為結算方式。 

        3.資信狀況良好,無不良信用記錄,具有支付匯票金額的可靠資金來源。與我行建立信貸關系的,應無貸款逾期記錄,不欠息,無承兌匯票逾期墊款。 

        4.申請人必須提供我行認可的有效擔保,擔保范圍為申請銀行承兌匯票金額的敞口部分,并簽訂擔保合同,擔保方式包括保證、抵押和質押。 

        5.辦理銀行承兌匯票業務,應按照客戶信譽收取不低于承兌金額50%的保證金,承兌敞口額度加上貸款額度不能超過我行資本凈額的10%。 

        三、辦理流程 

        1.申請人向我行提交書面承兌申請,并提交我行要求的有關資料。 

        2.對申請人進行資信調查、審查。 

        3.經審批同意后,與承兌申請人辦理擔保手續,收取承兌保證金,簽訂承兌協議。 

        4.持有關手續辦理空白銀行承兌匯票領用手續,向申請人簽發銀行承兌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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